vpswindows另类极品,亚洲电影在线观看,欧美精品在线观看,日日av夜夜添久久奶无码

產(chǎn)品列表 / products

首頁 > 技術文章 > 雷電防護裝置檢測資質管理辦法

雷電防護裝置檢測資質管理辦法

點擊次數(shù):1017 更新時間:2020-03-22

《雷電防護裝置檢測資質管理辦法》

di一章總則

di一條為了加強雷電防護裝置(以下簡稱防雷裝置)檢測資質管理,規(guī)范防雷裝置檢測行為,保護人民生命財產(chǎn)和公共安全,依據(jù)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氣象法》、《氣象災害防御條例》等法律法規(guī),制定本辦法。

第二條申請防雷裝置檢測資質,實施對防雷裝置檢測資質的監(jiān)督管理,適用本辦法。

本辦法所稱防雷裝置檢測是指對接閃器、引下線、接地裝置、電涌保護器及其連接導體等構成的,用以防御雷電災害的設施或者系統(tǒng)進行檢測的活動。

第三條國務院氣象主管機構負責全國防雷裝置檢測資質的監(jiān)督管理工作。

省、自治區(qū)、直轄市氣象主管機構負責本行政區(qū)域內防雷裝置檢測資質的管理和認定工作。

第四條防雷裝置檢測資質等級分為甲、乙兩級。

甲級資質單位可以從事《建筑物防雷設計規(guī)范》規(guī)定的di一類、第二類、第三類建(構)筑物的防雷裝置的檢測。

乙級資質單位可以從事《建筑物防雷設計規(guī)范》規(guī)定的第三類建(構)筑物的防雷裝置的檢測。

第五條《防雷裝置檢測資質證》分正本和副本,由國務院氣象主管機構統(tǒng)一印制。資質證有效期為五年。

第六條防雷裝置檢測資質的認定應當遵循公開、公平、公正和便民、高效、信賴保護的原則。